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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立峰 公安部部长 赵克志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 马晓伟 2020年11月25日 相关下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2020-12-14 wlb59645456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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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文件环大气〔2020〕62号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
2020-11-10 wlb59645456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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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名 称: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索 引 号:000014672/2020-01052 分 类:生态环境执法发布机关: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生成日期:2020-05-28文 号:环办执
2020-10-19 wlb59645456 38